唐某的案件并非个案,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租车抵押”实施诈骗的案件多发频发。2023年1月,犯罪嫌疑人任某为偿还欠款,以租车抵押的手段骗取了一辆13万余元的丰田霸道车。2024年2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为非法获利,先后租赁被害人4辆车并将上述车辆售卖或抵押,将犯罪所得用于归还债务和个人花销。
同时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很多抵押权人和买受人也并非都是“清白”的,存在一定不善意的买受群体。有的买受人是因为贪图便宜,想出较少的钱得到更高价值的汽车,有的人明知租车人意图还将车辆继续抵押留作他用。甚至有的不善意买受群体是专业的收车人,会利用拆除车辆GPS定位的方式阻止被害人找到车。
2023年至今,青山区检察院共受理租车抵押诈骗类犯罪案件7件8人,被害人均为汽车租赁行业的经营者。人民法院已对3件做出有罪判决,剩余的4件正在审查过程中。下一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租车抵押诈骗类案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众的防范意识,构建一个更加安全、诚信的租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