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做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学习贯彻执行,青山院党组、各科室积极采取措施,践行“两个责任”,“四个一”举措促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一、召开一次党组会学习研究部署。
院党组对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高度重视,于一季度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三个规定”及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
二、组织一次全方位集中学习研讨。
院党组、各科室、各支部把“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做到每位干警知晓规定内容,每个科室熟悉掌握规定内容。通过学习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和记录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从而严格遵守规定,认真记录报告。
三、发动一次全员的面对面谈心谈话。
分管领导与部分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科室干警开展谈心谈话72人次。谈心谈话立足实际,明确行为红线,强化责任担当。通过谈心谈话,既能加强对部门干警的管理和教育,又能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波动和心理变化,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疏导、早处理。
四、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项检务督察。
政治部检务督察工作人员对本院党组研究部署“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及各部门针对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履行两个责任开展集中学习和谈心谈话情况、重大事项记录情况,通过查阅党组会议记录、学习记录、谈心谈话记录、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重大事项记录表以及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了督察。并对今后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和如实记录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重大事项制度落实提出了督察建议,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