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不断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培养法律信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和谐校园环境,2020年9月9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巡讲团以“法治进校园”为载体,走进包头市第四中学,未成年人办案检察官为这里的高一新生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以“我的青春我做主”为主题,以未成年人可能实施的犯罪和可能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进行了宣讲。为了调动同学们的参与积极性,设置了问答环节。未检检察官提出了不少问题,如“犯罪离我们远吗?”“有朋友需要你帮忙,你会义不容辞的去吗?”面对未检检察官的提问,同学们都积极回答问题,现场气氛热烈活跃。未检检察官以案释法,以生动的案例为依托,详细讲解了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等犯罪的犯罪构成和主要表现形式。并与孩子们一起分享“如果犯了罪,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犯罪后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怎样的伤害?”以达到警示效果,防止和减少未成人犯罪;分享“怎样不被侵害?如果被侵害了该怎么做?”以帮助学生预防性侵,更好的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健康成长。通过未检检察官的宣讲,结合了大量案例,剖析事理,阐释法律,明确危害,指明方法,与学生问答互动,帮助学生们运用新学习的法律知识,触类旁通,答析释疑,达到了举一反三的良好效果。参与活动的老师们对本次宣讲活动的内容和意义表示了肯定和好评,同时邀请未检检察官们再次走进校园,为更多的孩子们带来精彩的法治讲座。
法治课不是单向的普法教育,而是双向的沟通交流,以德护少年身,用法润少年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引导,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让他们远离犯罪的影响。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下一阶段,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还将在青山区其他学校陆续开展,为创建和谐教育、平安校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