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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妇联 开启护“未”新征程——2025家庭教育指导师人才库招募令(检察机关联合妇联发布) |
时间:2025-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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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关于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部署,强化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包头市青山区妇女联合会决定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专业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整合社会优质资源,组建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团队,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传、心理疏导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格局。
教育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法律从业者、社会工作者、家庭教育指导师、儿童权益保护领域专家学者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 1.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2)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入选: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律师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社工证等),且在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法律咨询等领域具有3年以上实践经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家庭教育指导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职业证书的; (4)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一)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评估、指导及回访工作; (二)协助研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宣传手册及典型案例分析; (三)为涉案家庭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专业服务; (四)参与普法宣传、家庭教育讲座等公益活动; (五)完成检察机关与妇联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填写《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库申请表》(附后),连同身份证、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 确定拟入选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人才库,颁发聘书。 青山区检察院 16779513@QQ.com
青山区妇联 qsqfnlhh@163.com检察院 0427-3631716 妇 联 0472-3616517 (一)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服务期为2年(可续聘); (二)工作性质为公益服务,根据实际需求灵活安排参与项目。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青山区妇女联合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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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库申请表.w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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